前不久,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布《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拟禁止在地铁上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充电宝)。一石激起千层浪。支持者认为,地铁关乎乘客安全,近些年来,全国地铁上发生数起充电宝爆炸、自燃事故。反对者认为,手机已成为人们出行必备的重要工具之一,如果地铁一刀切禁用充电宝,则给乘客正常使用手机造成不便。本期观点一对一就此话题聊一聊。
地铁禁用充电宝,并非小题大做
孟亚生
最近,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中,拟将禁止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充电宝)与禁止吸烟、点燃明火一起,列入地铁禁止使用的范围之内。
将使用充电宝的危险程度等同于吸烟、点燃明火,不少网友不能接受,他们认为这是小题大做,有关部门“拍脑袋”决策。于是,纷纷口诛笔伐,发出诘难。
西安市相关部门果真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吗?非也!因为内置电池的原因,起火燃烧是充电宝最具威胁性的安全事故,近些年来,一些地方的地铁就曾发生过。拿西安来说,2019年9月9日,西安地铁三号线运行过程中车厢内突然发生乘客使用的充电宝冒烟,导致车厢烟雾较大,造成乘客恐慌,列车不得不紧急停靠,清客退出运行。此事距今还不到两年时间,我们岂能“好了疮疤忘了痛”?
也许有人会说,充电宝发生爆燃概率极低,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因一个极低的安全风险,就彻底禁止,这与因噎废食何异?然而,从近几年全国地铁发生的充电宝事故来看,概率并不低。2014年5月8日,深圳地铁龙华线列车上发生一名乘客的充电宝突然爆炸;同年8月24日,北京地铁15号线上发生一名乘客的充电宝冒烟;2015年6月17日,广州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发生一名女子包内的充电宝起火冒烟;2016年2月18日,重庆轻轨3号线上发生一名乘客携带的蓄电池爆炸……发生了这么多由使用充电宝引发的事故,概率还算小吗?
不少网民认为,连高速行驶的高铁都没有限用充电宝,地铁何必多此一举。其实,地铁和高铁本身就不可比。地铁车厢空间狭小,人群密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恐慌,一旦出现踩踏事故,那将是灾难性的。再说,高铁安检要求并不比机场安检低,一些劣质的“三无”充电宝,安检时就能发现,及时将危险剔除在外。而地铁由于人流量大,高峰时人挤人是正常现象,如果像机场安检一样严格,势必严重影响通行效率,引起市民强烈不满。
如今,手机在市民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无论是购物、就餐,还是交通、旅行,都离不开手机。有人担心地铁上一旦手机没电,又不准使用充电宝,将无法出站。市民有这种担心很正常,但一个人有多自律就有多自由。出行前将手机充好电不是什么多难的事,关键是自己想不想去做。如果总把最后的充电希望留给充电宝,这是一种惰性。况且,地铁每个出站口都有工作人员值守,手机一旦没电出不了站,完全可以求助于他们。
目前,高铁上配有供乘客使用的电源插座,可以给手机充电。很多网友提出,既然地铁不准使用充电宝,是否也可以配置电源插座?网友提出的这个要求,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公共服务发展到今天,理应越来越追求精细化和人性化,不能一“禁”了之,要有禁止以后有切实可行的其他替代办法。
对充电宝一“禁”了之,难以服众
魏晓敏
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禁止“在车站、列车上使用移动充电物品”, 引发网友质疑。
面对质疑,日前,当地官方回应称,“有些人理解错了,不是不让带(移动充电宝),是不让使用。”“不让用”虽然比“不让带”看起来禁止范围有所收缩,但网友的疑虑仍然没有消除:既然多数交通工具上都能使用,其他城市的地铁也能用,为什么西安的地铁就不可以?
也许2019年西安地铁上发生过乘客移动电源冒烟的事,让西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了切肤之痛。当时乘客携带的移动电源冒烟、着火后,地铁方等紧急疏散乘客,立即停运。因为出现过危情就将充电宝一禁了之,未免太武断了。针对曾经发生的问题,西安地铁管理方应该首先弄清移动电源发生冒烟、着火的真正原因。如,是充电宝的质量问题,还是使用不当问题,还是容量严重超标问题?然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好应急预案,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安全,不加分析地一“禁”了之,误伤无数,这与“在倒洗澡水时,把澡盆里的婴儿也倒掉了”有何两样?
据有关应急安全研究院专家介绍,充电宝爆炸可能是因为其质量不合格,建议禁止携带“三无”充电宝乘坐地铁。理论上,任何锂电池,包括各种电子设备的电池,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正规厂家生产的充电宝爆炸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因可能存在的小概率安全问题,就一味禁止,恐怕难以服众。而且,据有关专家介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充电宝的爆燃将变得可知可控。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不加分析地肯定一切是不正确的,不加分析地否定一切,同样也不对。西安市一刀切禁止市民地铁上使用充电宝,难脱懒政、怠政嫌疑,这种把方便留给自己,把困难留给别人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也是一种官僚主义。目前,国内许多地方的地铁管理部门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移动充电宝管理经验,西安市完全可以拿来。2017年武汉规定乘客携带容量超过2万毫安的移动电源禁止搭乘地铁;2019年昆明规定移动电源需随身携带,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2个)。可以看到,这些城市对移动电源使用地限制范围,都给予了一定的空间,受到了市民的欢迎。
地铁上能否携带、使用移动电源,看起来是一件小事,实则是关系人们切身利益的大事。现在,人们出行坐地铁花半个小时、一个小时是常事,利用坐地铁的时间通过智能手机,了解新闻,学习知识,掌握信息,与朋友及时电话沟通,已经成了人们的一种生活常态。如果手机没电或电量不足,又不准市民用充电宝充电,将严重市民学习、工作、生活质量。
地铁管理部门应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尤其在涉及广大市民切实利益的时候,应少一些“禁字诀”,多一些“民心账”,科学制定相关政策,着力在安全与需求之间找到平衡点,尽力做到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兼顾,既有“硬度”,又有“温度”,而不是动辄一刀切式的“不准”“严禁”。
编辑: 魏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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