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31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江苏全省“强化军地检察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军案件277件,其中刑事案件59件,公益诉讼案件218件,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俞昕水介绍,2020年,省检察院与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实施办法》,成立领导小组,为军地检察协作长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检察院普遍与军事检察机关建立起联合办案、信息通报、结对共建、定期走访、人才培养、送法进军营等制度机制。组织全省三级检察院联合军事检察院开展精准普法进军营活动,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普法活动70余场次,覆盖官兵6万余人。
江苏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危害国防利益和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相关犯罪的惩治力度,为维护国防安全、维护军人尊崇地位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军刑事案件59件69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21件24人,破坏军婚罪8件8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7件12人。江苏检察机关成功办理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案“辣笔小球”案,向社会传递“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强烈信号,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2021年7月,宜兴市某处城市化改造项目负责人邵某、钱某明知施工区域内有国防设施,为赶进度不慎挖断一条国防光缆,两人主动投案并赔偿经济损失。宜兴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邵某、钱某的行为虽然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主动听取军队代表意见,邀请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于2022年5月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为进一步弥补国防利益损失,该院联合市人民武装部为邵某、钱某制定社会服务计划,由两人参与国防设施保护宣传,组建工程抢险队、储备大型工程机械装备供随征随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国防光缆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军地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履职,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增设警示标识并会签规范性文件,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2020年,省检察院与南京军事检察院专门会签《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办法》,建立线索移送、案件协商等7项工作机制。目前,省检察院与南京军事检察院先后开展涉军领域、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红色资源保护、净空保护、为战保战等5个专项行动;市、县(区)院积极开展“军人依法优先”权益保障等小切口监督。
针对铁路客运车站落实“军人依法优先”不到位的问题,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某车务段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围绕某车务段整改情况进行听证。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两院持续联合跟踪监督。车务段对管辖的18个铁路客运车站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后,车站在进出站、购票和退改签窗口张贴军人优先标识,设置军人专用候车区并设置醒目的引导标识,有的车站还在全国率先设置军人专用检票闸机,有效落实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该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实施后江苏首例保障军人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聚焦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两大领域,我们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军人烈士权益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军公益诉讼案件218件。”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朱建勇介绍。
聚焦军人军属特殊群体,检察机关还主动开展司法救助线索专项摸排,开展涉军司法救助。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救助退役军人68人,发放救助金额114.1万元;救助其他军人军属78人,发放救助金额103万元。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处理涉军群众来信来访或电话网络形式信访264件。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救助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救助,为被救助人提供公益性岗位等,从源头帮助军属家庭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编辑: 徐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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