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受外盘下跌的影响,盘中一度创出近4年历史新低(2449.20点),破净股超过400只,低于2元的低价股达60余只,甚至股价低于1元的“仙股”也增加至2只。接着‘一行两会’等高层周五(10月19日)上午齐发声,市场在相对弱势局面下短期内信心得到提振,2500点失而复得。
具体来看,上证综指在5个交易日内取得4根阴线1根阳线的成绩,本周累计下跌2.17%,成交额仅为5660.68亿元,振幅高达6.24%,深证成指同样取得4根阴线1根阳线的成绩,本周类累计下跌2.26%,振幅高达7.11%,成交额为6939.57亿元。
高层频频喊话除了提振股市信心之外,一个重要内容是化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尤其是防止股权质押“爆仓”导致的链式反应。
先来回顾一下近期管理部门关于股权质押表态的具体内容,主要有5方面:
1,国务院{副词总理刘鹤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稳定市场方面,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对资本市场进行投资,要求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做好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鼓励地方政府管理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帮助有发展前景的公司纾解股权质押困难。
2,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针对:近期股市提到了多个内容,其中第二条涉及股权质押:推进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为出现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支持。
3, 农历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地做好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在质押品触及止损线时,质权人应当综合评估出质人实际风险和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采取恰当方式稳妥处理。
4,农历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鼓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基金,合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券商资管产品分别或联合组织新的基金,帮助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纾解股票质押困境,促进其健康发展。
5,农历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营部主任任春生日前在农历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表示,鼓励保险机构以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的方式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更积极参与解决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
监管层集中针对股权质押这一问题发声,并非巧合。就连深圳,北京,河南,山东等地国资近期纷纷出手“援助”本地注册上市公司,从股权和债权两方面入手化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
这是因为,股权质押风险是当前市场最可能爆发的“黑犀牛”之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股权持有人即股东(即出质人)将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债权人(即质押权人)处借入资金的行为。股权质押融资本质上是股东自主的民事行为,外人一般无权干涉,但其影响面比较广泛,一旦处置不当将可能带来市场流动性风险,市场波动加剧,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等一系列连锁问题。尤其是在配资等高杠杆基本消除以后,A股不少民营企业和中小创板企业的风险,有相当一部分源自大股东过度股权质押“掏空”上市公司,过度股权质押成为目前甲股市场可能爆发的最大“灰犀牛”之一。
据天风证券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以来随着股市下跌,股票质押风险逐渐暴露。经过简单测算发现,截至目前,在正常交易的公司中,A股市场共有840家公司股价接近预警线,其中跌破预警线公司共780家。简单以股价与预警线偏离程度来衡量风险,则有134家公司偏离程度大于50%。股价接近平仓线的公司共666家,其中594家跌破平仓线。从与平仓线的偏离程度来看,多数公司偏离程度保持在30%以内,偏离程度超过50%的公司共有86家。
这些枯燥的数据翻译过来就是,股权质押当前的风险很大,要稳妥积极处理好风险防控工作。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马韬认为,股权质押风险已经成为目前股市悲观预期的较大挑战之一。自2014年以来全市场股权质押大幅增长,截至今年第3季度末整体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权市值已接近7万亿元,主要集中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中的重资产行业和新兴行业。例如,房地产,化工,医药,计算机和传媒等行业。2018年随着股权质押和资管新规的落地,不符合新规的股权质押资金来源和通道受到冲击,部分个股股权质押风险释放,强平案例增加,市场整体呼唤监管机构及时出台救助股权质押的具体机制。
如果把防控股权质押风险比作定向“拆雷”行动,那么从上述中央和地方表态和做法来看,这场行动已经紧张有序地展开了。
目前我国现行的股权质押风险防控政策有哪些?
事实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早已建立一套涉及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风险管理的制度,具体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两个层面。
在风险管理制度层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于2004年年联合发布“证劵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以自营股票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行为的风险控制进行规范。证券交易所等于2013年至2015年年间,先后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指引(试行)”,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进行详细规定,并要求证券公司及时根据业务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市场风险,信息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压力测试。
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各监管部门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质押证劵处置过户业务指引”等,对质押双方的财产申请,财产状况,处置过户等信息做出明确的披露规定。此外,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针对市场最新变化还适时出台“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暂停场外股权质押,多家证券公司已提高场内股权质押“门槛”。这一系列制度保障在过去14年里为防控股权质押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没有出现因为单一公司股权质押“爆仓”等个案引发系统和连锁反应,投资者应对现行政策“工具箱”保有充足信心。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现有政策和地方国资“输血”之外,还应该应继续完善法制法规建设,优化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相关政策,尤其要强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对股权质押比率较高,股价与预警价格较为接近的上市公司,强化日常监管,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预案。同时,应尽快推动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整合,建立场内场外全口径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数据库,对股权质押情况进行会商研究,系统分析质押融资资金规模,流向,为监管风险预研预判提供决策依据。此外,加快落实“六稳”举措,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发展和壮大私募股权基金市场,避免让上市公司陷入过度“加杠杆”融资的泥潭。
编辑: 王建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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