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5月7日,镇江市运输管理处发放该市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镇江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网约车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分别取得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的经营资质,三证齐全后方可合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目前镇江市已有两家平台取得了网约车平台经营资质,另有21名驾驶员通过网约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取得了从业资格。
5月7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发放,标志着镇江网约车规范管理工作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拟申请办理镇江《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需符合以下条件:
“本地车辆牌照,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3年;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00千米;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还要通过已取得镇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镇江市运输管理处提出许可申请。
通讯员 叶扬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
编辑: 廉昕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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