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子女不孝我很痛心,但没想到你们伸出援手,让我感受法律的温暖。”10月13日上午,当81岁的吴大爷得知他打赢赡养官司的消息时,紧握住高邮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峰的手,泪眼中满是感激。
8年前,吴大爷老伴去世后,三个子女不管不问。李峰了解情况后,当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的金宝琴律师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最终案件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这是江苏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呵护老年人晚年美好生活的一个缩影。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告诉记者,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润江苏·法护夕阳红”“敬老爱老,法援同行”等系列活动,运用法律手段共为 116900多名老年人提供来访咨询,共办理老年人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8458件,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降低门槛,更多困难老人维权不发愁
家住丰县常店镇的居民李新财(化名)老人瘫痪在床,是因残致贫的低保户,经济来源有限。
李新财次女李屏(化名)于2012年4月15日借给好友谢某18万元投资酒店,后李屏因病去世,李新财与谢某双方协商,谢某在2017年4月4日同意出具欠条,将此款转到老李名下。后老李多次要求谢某还款,可总是事与愿违。
“根据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对事项范围不再作具体限制。”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康庆了解李大爷难处后,与承办律师主动上门办妥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为其起草诉状。法庭上,谢某面对欠条及法律权威,承诺还款。至此,李大爷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法律援助不仅让老年人享受法治建设成果,更推动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唐俊深有感触地说,为让更多困难老人维权不发愁。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不断提标扩面,门槛一降再降。
2015年12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勾画出法律援助工作路径图。各地立即将经济困难标准提高至“苏南地区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苏中苏北地区不低于最低社会保障标准的1.5倍”,并明确省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省定标准基础上确定本地区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为给老年人送去带着“温情”的法律快递,全省各地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推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江苏法网”“江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空中法援广播电台等多种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并进,让老年人在亲属和朋友的协助下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便民、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受到群众点赞。
“零距离”服务,构建高效服务网络
老年人法律维权主要发生在子女赡养、财产分割、房屋产权等财产领域以及遗弃、虐待等人身权领域,其中赡养类案件等涉及家事纠纷较多。面对家事纠纷具有很强的情感性、牵连性、伦理性等特点,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把法律“刚性”与情感“柔性”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用“心理疏导、收集证据、调解为先、确保质量、后续回访”这五步工作法,帮助老人解决涉法难题。
为更好满足老年人法治需求,全省创新探索出“零距离”工作法,持续开展关爱老年法律送温暖活动,积极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老年人较多的社区走访慰问,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活动,对在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方面有法律需求的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打开老年人“心结”。
打好贴心“牌”,采取“服务触角延伸到家、援助解困延伸到底”方式,在敬老院、老年学校等老年人集中的区域设立老年人法律咨询点,为老年群体提供快速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推动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与老龄工作机构、服务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派驻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常态化公益服务。
与此同时,结合法律扶贫活动,对有老年人的经济贫困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及时免费提供权益保护和法律帮助,让老年人服务更“走心”,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了便捷、高效的“城区半小时、乡村1小时”“横到边、纵到底”的惠老便老敬老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
授人以渔,为老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拿到工资差额,总算吃了定心丸!”10月15日上午,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村民吕大爷在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说要当面向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奇道谢。
吕老与其老伴2001年12月到卫生院做门卫,工资低,去年8月卫生院解雇了二老。今年4月,81岁的吕大爷听完法援律师在小区开设的法治讲座,要求卫生院补偿这些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额,卫生院一口拒绝。
一筹莫展的吕老来到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诉说自己的苦衷,法援中心负责人核实情况后迅速受理此案。8月28日,在张华律师的帮助下,金坛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法援律师的意见,支持了吕大爷补偿最低工资差额3万余元的诉讼请求,解除了老人的“心病”。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表示,成功的预防胜过最好的救济。近年来,全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内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援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开放日”活动,面向老年人举办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和现场咨询,普及老年人法律服务事项和范围,让老年人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怎样获取法律服务。
为让老年人从“不懂法律”到“善于用法”,从“羞于维权”到“敢于诉讼”,从“事后维权”到“防微杜渐”,丹阳、如皋、溧阳、江宁、苏州、连云港等地司法局与所在地老龄办共同开展以“关爱老年人”为主题的老年人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全省各地组织“名优律师团”成员结合当下发生率较高的诈骗老年人钱财案例,向老年群众讲解怎样识破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诱导消费等骗局,介绍借款公证和委托公证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并就如何依法维权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宿豫区通过开展“夕阳幸福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专项活动和“九进”系列法治讲座,针对老年人关心的继承、婚姻、住房、养老、医疗等问题,开展尊老、爱老、敬老及法律援助宣传。
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通讯员 张全连 嵇苏红
编辑: 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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