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病人欠费被停药,医生心软为其担保;但病人欠下5000多元医药费后“失踪”。根据医院规定,这笔费用需医生和同事共同承担。担保救人的医生非常寒心,又不得不自认倒霉掏钱买单。
病人恶意欠费逃费到底该谁买单?如何避免发生欠费问题?带着这样的疑问,交汇点记者采访了医院、南京市卫计委相关部门和律师。有医生和业内人士表示,设立更完善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度解病人“燃眉之急”,出台黑名单机制抑制病人恶意欠费逃费的现象。
心软救人结果承担病人逃费连累同事
近日,南京本地论坛一网友发帖称其同学——南京某医院消化科主治医师李先生(化姓)遇到一件头疼的事。前些天他主治的一位病人住院后由于欠费导致停药,病人希望不要停药,并表示过几天家属会来送钱;但医院不同意。于心不忍的李先生为病人担保用了5000多元医药费,不料没几天病人就逃走了,李先生拨打病人和其家属的电话怎么也联系不上。
根据医院规定,病人欠费无法追回的,相关医护人员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救了病人的医护人员要为这5000多元买单。不仅主治医师李先生要承担,科室主任、管床护士、护士长也要共同分摊这笔费用,连累同事的李先生想不通救了人为什么还要自掏腰包。
近年来,各大医院病人欠费逃跑的事件屡见不鲜。据中国经济周刊公开报道显示,全国医院一年病人欠费三四十亿,有些医院一个月的欠费事件更是多达十几起,欠费金额从1000元到10000元不等。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大多数医院的解决办法,就是由主治医师承担。为此,不少医生在救死扶伤的同时还要承担病人逃费的风险。
恶意欠费由医院医生买单是无奈之举
22日,记者采访了南京市的一家公立医院,该医院表示确实存在病人欠费逃费的情况。这类事件怎么处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都是联系病人和其所在地,一部分病人事后会还上欠款,但有一部分病人置之不理甚至联系不上,没有办法还是医院承担一部分损失,其主治医生的付出也将没有回报。”一位公立医院发言人说。
就和李先生所在的医院一样,欠费造成损失的一部分由医生或护士承担,从医院的角度来讲也是无奈之举。“大部分的损失还是由医院来承担,这样做也希望医生护士能及时关注到病人恶意欠费的情况,减少这种情况发生。”这位发言人表示。
恶意欠费就该由医生来承担吗?“医院可以按照医院的规定对医生作出处罚。若医院作出的处罚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会因为违法而不发生效力。”京都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律师陈宇告诉记者。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其在医疗机构接受紧急救治后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将由专门设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
南京市儿童医院表示,遇到病人欠费导致停药停医时,医院会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相关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和各类基金会的救助,特别困难的病人医院还会通过轻松筹、水滴筹等社会途径救助。
南京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李正斌表示,南京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救助托底建设在全国都具有代表意义,2016年南京就出台了《南京市医疗救助办法》和《南京市临时救助办法》,南京市域范围内所有遭遇“急难”的群众将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记者查询后发现,南京本市户籍居民可申请临时救助,而非南京本市户籍居民的临时救助,需参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南京全市的医疗托底救助政策覆盖面很广。但一位公立医院发言人表示,多数欠费逃费的本地和外地病人出院后,往往选择一走了之。
避免病人恶意欠费逃费需引入黑名单机制
如何尽量减免病人欠费逃费的现象?有业内人士认为,病人如果欠款,医院首先应为其提交救助申请,向政府或者第三方医疗慈善机构求助或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医护人员一旦发现病人拖欠费用,应及时向医院汇报情况,并加强巡视。如遇到病人恶意欠费逃费的情况,医院可以把该类病人列入诚信“黑名单”。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已经有海南、浙江等省市医院已建立了“黑名单”机制,如海南海口对恶意拖欠医疗费用并经医疗机构催促拒不缴费的患者记录在案,这类患者将面临卫生主管部门提起的诉讼。
还可将就医和公民个人信用挂钩,我国公民信用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对于恶意欠费逃费的病人可以限制其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银行贷款和公务员报考,发挥社会治理的作用,督促失信个人约束和改正自己的行为。
该业内人士还呼吁要积极建设更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及医院管理制度,同时应谴责和严惩这种违背社会诚信的行为。医院有救死扶伤的职责,但毕竟不是慈善机构。或许逃费的病人确实存囊中羞涩,但违背社会契约精神并最终由就诊医生“背黑锅”的做法,确实说不过去。
交汇点记者 张宣
编辑: 王建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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