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年满70周岁偷捕的,省高宝邵伯湖渔管会要向村委会、子女送达宣读执法建议书。今年75岁的黄某,一辈子在高宝邵伯湖上捕鱼,7月3日,因黄某多次在湖区偷捕被抓获,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开出湖区首份《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渔政处处长朱永顺、二大队副大队队长沈钢、大队长助理钱胜峰向村委会、黄某儿子送达并宣读了这份被当事人称作“有温度的”执法建议书。
这份破天荒的《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是怎么来的呢?记者了解到,按照《渔业法》相关规定,从事捕捞年满65周岁,渔业主管部门不再核发渔业船舶驾驶证,没有渔业船舶驾驶证,就没有捕捞证。老渔民黄某没有捕捞证,就不能在湖上捕鱼,再捕鱼,就属于偷捕。黄某在湖区偷捕,被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多次抓获。每次抓到黄某后,渔政执法人员都很纠结,黄某年龄这么大了,尽管老渔民偷捕对资源损害能力有限,但年老体弱,反应慢,突发情况易发事故,湖区水上风浪、气候、水位等都对黄某造成安全隐患。
象黄某这样的老渔民湖区还有很多。“老渔民生理上能捕鱼,法律上不能再捕鱼了,怎么办?”,省高宝湖渔管办副主任索维国向记者坦言,在湖区,年轻渔民转产转业的很多,留下老年渔民,老渔民还在湖区从事非法捕捞,很大部分是为了生计,目前江苏地方经济发展了,应该关注老渔民这个群体,让老渔民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为应对湖区捕捞渔民日益老年化趋势,妥善处理老年渔民违法捕捞时存在的安全隐患多、执法困难大等问题,在湖区试行《<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制度》。凡年满70周岁以上的渔民入湖非法捕捞被查处的,均要向当事人所在村(社区)、当事人子女送达《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
老渔民黄某偷捕之后,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在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沿湖村村部,分别向村委会负责人、当事人黄某子女送达了《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一是建议村委会关注湖区安全生产,老渔民黄某年龄大,身体机能迟缓、作业时使用“三无”船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二要弘扬尊老爱老传统美德,老渔民黄某下湖捕捞并以此为生,从侧面反映当事人子女未完全尽到赡养义务,此行为将会使不良社会风气有所抬头,应对其子女进行孝道文化宣传和感化教育;三要维护地方形象,高宝邵伯湖沿湖风光带已建成,过往游客众多,湖区风貌一览无余,湖区老渔民非法捕捞,对地方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建议老渔民黄某子女关注其人身安全,切实履行赡养义务。沿湖村村委会副主任刘安表示执法建议十分中肯,村委会将开展相关活动倡导孝亲敬老,形成农村熟人社会道德舆论压力,引导子女给予老人更多物质和精神关怀。当事人儿子黄某表示将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保护好老人的人身安全。
一起老渔民偷捕事件,引发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纲领,开出省高宝邵伯湖湖区首份《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索维国说,省高宝邵伯湖试点《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旨在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与当地社区(村)形成合力,带动渔村道德文明水平的提升,依靠社会舆论、道德规范的说服力、劝导力、影响力,弥补现有执法手段在解决老年渔民违法捕捞问题上的不足,化解矛盾,呼吁社会关注老渔民安全、养老问题。
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
编辑: 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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