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6月30日24时起,长江、淮河干流水域进入正常的渔业捕捞生产作业期,为期4个月的2018年度长江、淮河干流禁渔圆满结束。
今年是长江禁渔期制度正式实施的第十七年,也是农业农村部对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作出调整后,新的禁渔期制度实施的第三个年头。为认真落实好禁渔期制度,切实养护长江、淮河干流水域渔业资源,今年禁渔以来,省总队紧密结合全省沿江沿淮各地实际,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强化措施、持续攻坚,先后组织开展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5次,联合长航公安开展全覆盖巡航执法1次,协调沪皖两省(市)渔政部门开展省际间联合执法巡查1次,在禁渔前、中期和长江刀鲚专项捕捞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禁渔专项督查5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动禁渔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月29日至7月2日,在禁渔期结束之际,江苏省总队组织开展了长江禁渔执法督查“回头看”暨禁渔后期执法行动,防止渔船“抢跑道”违规提前开捕,并对之前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
据初步统计,今年禁渔期间,沿江沿淮各地采取白天巡查、夜间突查、水陆并举等方式,与长航公安、地方水上公安等部门无缝协作,严打无证捕捞、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共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活动90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7300余人次、执法船艇1300余艘次,巡航27000余海里,检查各类渔船3260余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0余件、涉案人员280余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81起、涉案人员170人,有力地维护了我省长江、淮河干流禁渔秩序。
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
编辑: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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