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6日,记者从省委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1月1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这是江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对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工人技能素质,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重要意义。
由省总工会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10个部门共同参与起草的该《方案》,提出要重点实施“五大工程”,打造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契合发展需求,更具江苏特点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
“五大工程”分别是:实施政治建设工程,引领产业工人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先锋;实施赋能成长工程,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实施维权服务工程,促进产业工人全面发展:实施支撑保障工程,夯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实施聚力共建工程,协同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畅通产业工人参政议政渠道。对此,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倪春青解读说,及时把具备党员条件的产业工人吸收到党内来,畅通产业工人参政议政渠道,是加强和改进对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现实需要。今年,省委组织部将产业工人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专门进行部署。在领域上突出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在对象上重视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两个群体,专门拿出部分发展党员指标实行计划倾斜。拓宽源头储备,从优秀员工、致富能手、技能人才等群体中发现和确定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跟进培养措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直接联系培养一批重点对象,把思想引导、政治引领和技能培训、职业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各级党组织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发现苗子难,接续培养难、考察审查难等问题。
近年来,在省委高度重视下,我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不断得到加强和巩固,政治权利的实现渠道更加畅通。下一步,我省将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建立完善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制度,选拔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产业工人到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确保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各项制度安排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针对提升我省产业工人队伍素质等问题,提出开展职业教育强基、人才培养集聚、创客群体培育、能力提升竞赛、技能评价改进、职业发展畅通、技能导向激励等“七大行动”。一些目标数字值得关注,如,提出创建50所左右一流中等职业学校,20所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10所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到2020年,省级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达到300家以上,建成100个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到2020年,全省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800人,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每年认定100名省级企业首席技师。
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解读说,职业教育是培养产业工人的基础环节和重要渠道。为提升江苏产业工人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我省在职业教育上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如,优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布局,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与人口分布相适应、与主体功能区相匹配、与产业园区相对接;“十三五”期间,全省重点支持建设300个左右高质量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践行适合教育理念,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对接企业生产服务智能化流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搭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对口升学考试制度,稳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加快构建中高职有效衔接课程体系,鼓励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验人员接受学历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建设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中心。
我省市、县政府可依据职业院校实际缺编数量和教师平均工资标准,核定兼职教师经费补助额度并足额拨付到校,用于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对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可由招聘院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
《实施方案》中就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增加财政投入有专门的两段表述。对此,省财政厅副巡视员王卫星解读说,我省就财政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做了明确规定,要求财政部门加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出,确保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支持力度。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产业工人,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等专项资金的功能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
《实施方案》中还对产业工人的待遇进行了制度安排,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健解读说,为切实提升我省技术工人的待遇,由省人社厅牵头起草的《江苏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作为《实施方案》的配套政策,已完成了初稿,基本成熟。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如,在政治待遇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获得者中,技术工人比例应达到10%以上;在经济待遇上,推行高技能领军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或协议工资、年薪制薪酬制度;在社会待遇上,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参加社会保险、省内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按照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关待遇。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施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推动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试点,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主干、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
交汇点记者 吉强
编辑: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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