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盘群组传播淫秽物品,通过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日前,省“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扫黄打非”一批典型案件。
去年,江苏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全省《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统一部署,以互联网为主战场,持续正本清源,着力守正创新,攻坚克难、精准发力,坚决打击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活动,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亮点的大案要案。
全年共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报备重大案件43起,被列为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21起。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梳理出11起重大典型案件,涉及非法出版、网络传播淫秽物品、侵权盗版、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方,公布如下:
南京百度群组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8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网站内一版块含有淫秽色情视频链接。经查,版块中发布了大量网盘群组邀请链接,VIP会员在点击链接后可进入载有淫秽视频的网盘群组,并在群组内下载、上传各种淫秽色情视频文件,其中含有许多未成年人淫秽视频。8月10日,公安机关在南京抓获该网站负责人卢某,后在安徽、山东、河南等地又陆续抓获涉案嫌疑人百余名,打掉发布淫秽视频群组链接网站平台1个,捣毁淫秽网盘群组500余个,现场查获涉案电脑、手机等127部、资金10余万元,淫秽色情视频文件近十万个。
无锡赖某等人利用手机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7年9月6日,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名为“铂金”的手机APP直播平台上有淫秽表演内容,通过进一步侦查,又发现了“喜力”“夜魅”“一本道”“蝶秀”等淫秽直播平台。
经查,“喜力”等手机直播平台系赖某等人经营,其组织直播女在手机直播平台上传播淫秽物品,通过客户付费观看的方式非法牟利,至案发时共牟利300余万元。公安机关共抓获赖某等犯罪嫌疑人35名。2018年4月,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赖某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徐州刘某等人利用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案
2017年10月23日,徐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在网络巡查时发现,名为“老司机”的直播平台上有10余名女主播在各自直播间内进行淫秽表演。经查,该平台由网民“小竹”开发运营,由“家族”负责人通过网络招募女主播进行淫秽表演,以收费观看方式非法牟利,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2017年12月,徐州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出动100余名干警,赴北京、浙江等17个省市开展抓捕工作,共抓获刘某等33名犯罪嫌疑人。
徐州刘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2月,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通过相关线索,发现刘某某等人在网上贩卖用于观看淫秽直播表演、淫秽视频的泡泡直播宝盒、年轮盒子等软件卡密。经查,上述直播盒子软件接入了100余个直播平台,其视频、小说版块含有大量淫秽视频和小说,注册用户达200余万人。刘某某等人通过贩卖直播盒子卡密及销售直播盒子上的广告位,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2018年4月,公安机关在湖北、广东等地先后抓获刘某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2018年12月18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常州“萝莉福利网”等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3月,常州市文化执法部门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萝莉福利网”等两家网站传播大量未成年人淫秽色情视频、图片。文化执法部门迅速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移交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立案查处。经查,两网站由文某某等人进行管理和维护,网站以充值成为VIP会员方式传播贩卖未成年人淫秽色情视频、图片,会员数量达3000余人,涉及全国多个省份,非法获利3万余元。2018年11月16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文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南通袁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7年12月19日,南通如皋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名为“6号”的微信群内大量发送淫秽视频。2018年1月,公安机关将发片人袁某某及该群群主鲍某抓获归案。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鲍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组建了名为“6号”的微信群,由袁某某每日上传淫秽视频80余部,以此收取会费。通过进一步扩线深挖,发现袁某某还在150多个微信群中传播淫秽视频,涉及淫秽视频2万余部,涉案金额50余万元。公安机关共抓获袁某某、鲍某等犯罪嫌疑人15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连云港“6·25”组织淫秽表演案
2018年6月25日,连云港市灌云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小姐姐”手机直播软件内有大量淫秽色情表演。经查,2018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等人在“小姐姐”手机直播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并利用微信和QQ向观众出售自拍的淫秽视频牟利。经初步统计,“小姐姐”手机直播软件内共有直播女100余人,注册用户20余万人,月交易金额200余万元。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高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淮安董某某等人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8年3月,淮安市公安机关在网络巡查时,发现董某某等人涉嫌通过网络销售《七彩梦》等非法出版物。6月上旬,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展开抓捕行动,先后在江苏、广东、上海等地抓获该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涉案人员30余名,刑事拘留骨干成员19人,捣毁非法窝点8处,打掉非法印刷厂4家,查明制售非法出版物210余万册,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泰州“3﹒15”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3月,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在工作中发现“猫咪”直播平台涉嫌组织淫秽表演。3月15日,公安机关对线索立案侦查。经查,该直播平台组织架构由平台运营团队、“家族长”、主播三个层级构成,平台运营团队在互联网上架设服务器开设直播间,“家族长”组织主播进行淫秽表演,主播进行淫秽表演同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部分会员发送淫秽视频,平台注册会员10余万人,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公安机关先后抓获曾某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宿迁“7﹒20”张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2017 年7 月19日,权利人向宿迁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举报,反映宿迁简尊商贸有限公司、宿迁天盾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侵犯微软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产品。经查,2015年以来,为谋取不当利益,张某、陈某某、朱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微软系统,命名“闪迪电脑重做系统U 盘”、“金士顿电脑重做系统U盘”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宿迁马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5月,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在网络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微信群中贩卖淫秽视频。6月4日,公安机关在宿迁市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抓获,后循线在江西、河北等地抓获孔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淫秽视频260余万部。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孔某某、韦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方式向他人贩卖、传播大量淫秽视频,非法牟利12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交汇点记者 于锋
编辑: 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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