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根据常州市“1+9”系列文件,武进区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县乡共管,按照“稳”字托底,“实”字为要,坚持落实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村(社区)干部专职化管理工作。
一是优化设计有方向。在市“1+9”系列文件基础上,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了“1+10”文件体系,新增《村(社区)职能配置和村(社区)干部员额管理办法》和《专职化管理村(社区)干部统一招录暂行办法》,并在现有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1+5”制度基础上,整合专职化管理村干部薪酬体系有关要求,对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基本报酬系数等进行统一管理,一体推进村(社区)干部“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体系工作。目前,完成套转村(社区)干部660人,年平均薪酬达10.24万元,较上年度薪酬平均增幅5.1%。
二是细化考评有依据。围绕“双强”“双美”“双富”要求,对村(社区)党组织在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积分制考核评估。进一步细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5A”制评定标准,从任职年限、服务发展、网格管理、维护稳定、遵纪守法、创先争优等方面,对专职化管理村(社区)干部进行积分考核,确保考深考细、考准考实。同时以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重要标准,在年终考核中引入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的薪酬待遇、评先评优、组织调整、选拔任用和离任保障挂钩。
三是强化待遇有保障。系统总结我区雪堰镇村党组织书记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经验,并积极借周边地区先进做法,制定《武进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并委托第三方保险机构,综合考虑缴费标准、缴费年限、领取年限等方面,进行系统模拟测算。提高专职化管理村(社区)干部基本工资在全年薪酬中的占比,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五险一金”,全力构建具有武进特色的村(社区)干部“2+3”保障体系:“2”即我区原有的离任村主要干部生活补助及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两项政策,“3”即专职化管理村(社区)干部“五险一金”、企业年金及长效关爱制度。
通讯员 冯宇 蒋王意
编辑: 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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