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泰州市主动对标中央“三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开展“长江沿线生态环境污染整治”专项机动式巡察,利用1个月时间,共计发现问题码头、企业127家共161个问题,有效发挥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助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在泰州落地落实。
围绕推进中央和省委“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相关决策部署的落实,泰州明确本轮专项机动式巡察监督的四个重点为: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查处、整治情况;检查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检查属地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结合泰州实际,该市注重从以下八个方面发现具体问题:一是国土、规划等政策落实情况,二是非法占用长江岸线情况,三是入河排污口管理整治情况,四是化工企业“两断三清”执行情况,五是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治理整改情况,六是水环境污染治理及黑臭河道情况,七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情况,八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如何提升专项巡察质效?泰州市本轮对相关地区沿江岸线开发利用、港口码头、采砂过驳、饮用水源地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对2016-2018年124件长江沿线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303件省级以上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突出“机动灵活”特点,带着问题,机动性开展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等,简化程序,直奔主题,迅速形成有效震慑。
为巩固专项巡察成果,泰州注重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长江沿线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生态环保工作,增强相关地区和部门协作配合的意识,力推解决突出问题,并强化标本兼治。比如,针对相关地区邻界处环境整治中交叉污染的问题,泰州市委巡察组组织沿江相关地区分管环保负责人参加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共同就“赵泰支港水质易反弹、滨江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污染、古马干河交替污染”等问题进行研究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该市还通过细化措施,深挖细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非法占用长江岸线、港口码头存在乱象、项目规划不统一等9类突出问题,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讯员 泰巡 交汇点记者 顾介铸
编辑: 曾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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