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刘女士拒绝公司新实施的强制加班工作制度,而被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无奈之下,刘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违法。后经协商,公司赔偿刘女士仲裁争议期间的三个半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社保和加班费,共计5万元。
近年来,强制加班工作制度在互联网行业非常盛行,部分企业认为“我的地盘我做主”,竞相推出各种超长加班模式,强迫员工“自愿”加班,如果不服从就开除。尽管劳动法赋予员工对超时加班说“不”的权利,但许多员工慑于公司淫威,敢怒而不敢言,助长了公司违法气焰。
这次刘女士没有屈从,而是拿起法律武器来为自己讨回公道,最后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此事告诫有关单位,别以为可以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为所欲为,天大地大,法律最大,每个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旦违法,就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孟亚生/文 曹一/图
编辑: 颜云霞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