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淮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2月30日决定,接受蔡丽新同志辞去淮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任命陈之常同志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简历
陈之常,现任淮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男,1974年12月生,汉族,四川大竹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
1992.09—1996.07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管理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6.07—1998.09 北京市崇文区计委综合计划科科员
1998.09—1999.10 北京市崇文区计委综合信息中心副主任
1999.10—2001.10 北京市崇文区计委综合信息中心主任
2001.10—2003.11 北京市崇文区信息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3.11—2005.07 北京市崇文区信息办主任
2005.07—2006.09 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6.09—2006.12 北京市崇文区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2006.12—2007.06 北京市崇文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2007.06—2010.06 北京市崇文区副区级干部,援藏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援藏干部副领队
2010.06—2010.07 北京市东城区副区级干部
2010.07—2011.10 北京市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1.10—2014.01 北京市东城区副区长
2014.01—2018.06 北京市东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8.06—2019.01 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9.01—2019.12 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9.12— 淮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交汇点记者 郁芬
编辑: 肖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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