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8月2日,江苏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议,推动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江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当前江苏省民营经济在法治化进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难点、痛点,民营企业依然是各种法律风险的易发区、高发区,政商关系亲清度仍是短板,行政合法度、司法专业度和社会守法度有待提高,亟待加强法治引领和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席许仲梓说,检察机关作为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工商联作为民营企业的“家里人”,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通力合作,务求实效,把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到实处。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明确,在健全工作交流机制方面,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每年举行一次双方主要领导出席的高层会商,每年召开一次有双方领导参加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推动地方健全工作交流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畅通民营企业维护自身合法合理诉求的渠道。
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方面,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每年初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确定一至两个调研主题,联合开展调研。市、县(市、区)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可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开展调研。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可共同组织开展专项调研。
在加强民主监督和方面,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注重倾听企业诉求,认真核查案件线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在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和协作配合方面,积极发挥工商联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民营企业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及时通过信息平台与工商联共享涉民营企业保护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执法司法标准以及调研成果,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工商联有针对性地推进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等等。
“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重点是落实平等保护原则,真正把《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说,当前重点要在尽快实现互通共享信息、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共同营造良好氛围三个方面下功夫,搭建案件办理意见征询、案件矛盾化解、联合研判、法治宣传等平台,立足司法办案保障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依法监督纠正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为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交汇点记者 胡兰兰
编辑: 严红兰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