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江苏省安置帮教工作办法》6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江苏首部安置帮教工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将推动安置帮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
《办法》分总则、职责分工、释放准备、释放衔接、教育帮扶、工作机制、附则等7章52条。《办法》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内涵作出了界定,规定安置帮教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因人制宜与分类帮扶相结合,政府、社会与家庭帮教相结合的原则。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受歧视。安置帮教工作应当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
文件明确,监狱、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可在一定期间内享受就业安置政策和帮扶教育措施,包括学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应该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刑满释放人员继续入学接受教育、家庭困难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教育救助,符合学生资助和学费减免政策规定的,就读学校应当给予适当资助或者减免;自主创业的刑满释放人员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就业岗位、志愿服务、捐赠等多种形式安置帮教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
通讯员 张全连
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编辑: 周娴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