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在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后,近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建八个督查组开展省级暗查。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58家企业。检查发现,有19家企业未落实大气管控措施,有7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第一轮暗查发现未落实大气管控措施的企业(共19家)
1、南京新蓝天钢构有限公司
2、南京双腾家具有限公司(高淳)
3、南京华狮新材料有限公司
4、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5、南京沙索(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6、常州华狮化工有限公司
7、常州市洪炉铸铁件厂
8、淮安市江苏曜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9、扬州市东跃水泵叶轮厂
10、扬州统业特钢机械厂
11、镇江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12、镇江通济河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3、镇江市延茅机械有限公司
14、镇江镇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5、丹阳市华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6、丹阳市折柳合金铸造厂
17、泰兴市南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18、泰州市国裕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9、靖江市焱升铸业有限公司
第一轮暗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共7家)
1、南京三隆包装有限公司
2、南京上美冠丰塑胶有限公司
3、南京浩宇塑业有限公司
4、南京市恒缇电子有限公司
5、南京德星精密压铸公司
对本次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规定作为环保失信记录实时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对评价等级为黑色(严重失信)和红色(较重失信)的企业,将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8〕413号)《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47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暂停新增贷款、水电加价收费等联合惩戒措施。
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编辑: 陈彤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
保护环境
充分发动群众
263在行动。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