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依据《江苏省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苏环办〔2019〕367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对《江苏省考核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苏考发〔2018〕2号)中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63个县(市、区)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
2020年1—6月,63个县(市、区)中
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
江都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区、如皋市、太仓市、通州区、江宁区、丹徒区、靖江市。
相对较差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
贾汪区、铜山区、涟水县、泗洪县、海安市、睢宁县、邗江区、宜兴市、灌云县、建湖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快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
仪征市、靖江市、泗阳县、姜堰区、金坛区、泰兴市、兴化市、通州区、武进区、如东县。
改善幅度相对较慢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
贾汪区、铜山区、东海县、泗洪县、东台市、盱眙县、宜兴市、灌云县、吴江区、邗江区。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排名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上述排名靠后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交汇点记者 吴琼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编辑: 沈佳暄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