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建厅的第一次轮值会商近日正式举行。围绕建筑工地扬尘和噪声联合管控措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稳定达标排放长效措施、太湖流域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三个议题,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执法监督局、太湖处负责人与省住建厅城管局、质安处、城建处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建筑工地裸土覆盖的范围比较难界定,哪些范围需要覆盖,还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哪些工序能够豁免……”围绕《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一些条款的具体操作,省住建厅质安处处长汪志强开门见山。
“从13个设区市来看,扬尘污染对PM2.5的贡献率在10%-15%。一般来说,PM2.5/PM10的比值在0.7以上才算是城市扬尘管理水平较好的。目前江苏是0.6左右,而且我省平均降尘量与上海、浙江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这方面还是有努力空间的。建筑扬尘管控到底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两家单位可以一起去调研,把《方案》进一步完善,更具操作性。”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处长夏明芳说。
“为落实《江苏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垃圾发电厂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由于达标排放不仅需要加强末端治理,还需要从源头管控、焚烧过程控制和尾气达标排放三个环节全过程控制,我们有以下建议……”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局长成杰的汇报准备翔实。
本次轮值会商是省生态环境厅与省住建厅建立工作协作轮值会商机制之后的第一次会商。两厅专门成立了工作协调组,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住建厅城建处分别为牵头协调部门,实行按月轮值会商,建立协作机制。
轮值会商机制的具体内容包括,实行月度轮值会商制度,两厅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商会,按月轮值,单月由生态环境厅牵头、双月由住建厅牵头,双方各派一名厅领导主持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双方不定期共同开展联合督查行动,重点对建筑工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泥处理处置厂(场)、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工业污水预处理设施、餐饮等重点行业进行督查,严肃查处住建领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双方共同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推广实施,尽可能消除工作中的盲区,实现标本兼治。充分用好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织密编牢监控环境污染的“天罗地网”,整合生态环境、住建部门的在线监控设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在线动态管理,压实地方和企业责任。双方合力抓好典型筛选和培树工作,树立一批正面典型,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起到引导激励作用;建立负面清单,共同实施惩戒措施,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形成高压态势。
通讯员 李苑 交汇点记者 吴琼
微信公众号:江苏1号(id:gh_3b06d4825686)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编辑: 丁茜茜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