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把江苏沿海打造成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示范”要求,大力实施“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发展战略,持续走好“开放沿海、接轨上海,绿色转型、绿色跨越”发展路径,坚定生态自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盐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把握“新方位”,展现时代新作为
2019年黄海湿地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盐城好生态更显“国际范”。争创世遗品牌历程艰辛,守护绿色家底任重道远。我们倍加珍惜世界自然遗产这张“金名片”,用世界级的理念、国际化的标准,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区域联动保护。今年9月,沿黄(渤)海6省市15个市(区)检察院在盐城共建黄(渤)海湿地检察保护联盟。围绕“保护好、研究好、宣传好、利用好、示范好”目标,扎实做好申遗“后半篇文章”。持续办好黄(渤)海湿地国际会议,推动黄海湿地成为“共建共享、永续利用”的和谐遗产地,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全球生态治理贡献更多“盐城智慧”、提供更多“盐城经验”。
加快发展“生态+”经济。高标准推进黄海湿地生态旅游业发展,提升条子泥、黄海森林公园、麋鹿和丹顶鹤自然保护区等景区品质,构建全域旅游、全景世遗的旅游空间格局,打造令人向往的生态风光带、人海和谐的蓝色经济带,努力让“美丽风光”变成“美丽经济”。
细致开展生态修复。启动实施串场河生态修复湿地公园,打造盐渎、东沙、大马沟等一批省级、市级湿地公园,抓紧实施西部湖荡湿地退圩还湖工程。实施沿海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沿海发展的“绿心地带”。
打好“主动仗”,构建生态新高地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做好治污、添绿、留白三篇文章,推动环境保护从“治标”向“治本”转变,让盐阜大地既有田园诗意又有美丽远方。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紧紧围绕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及水质断面达标提升攻坚目标。今年1-10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全省第一;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1%,优良天数比例84.9%,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全省第二。全市34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月均浓度全部达标,Ⅲ类水质断面31个,比例91.2%。
持续推进保障能力攻坚。按照“一中心两区域多站点”的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目标,年内新建水质自动站12个、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117座,加快补齐市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短板。全面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大丰国投3万吨/年废盐综合利用项目已投入试生产,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23.3万吨/年,创历史新高。
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攻坚。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有序推进。
聚力“高颜值”,塑造城市新形象
坚持城市与乡村同频共振,经济与生态和谐共生,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福祉,让一个面朝大海、鸟语花香的“城市客厅”汇聚八方宾朋、走进市民生活。
更高颜值塑优城市环境。实施总长度84公里的市区环城高速圈生态廊道,划定城市发展边界,构建生态保护屏障。加快推进串场河、新洋港、蟒蛇河等重点河道景观带建设,让这些河道“环起来、绿起来、游起来”,展现“百河之城”新魅力。用“绣花”功夫管好城市,以全国地级市第二名的成绩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乡村。对标对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
下好“改革棋”,激发发展新活力
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加强政策和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更加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强化法制建设。研究出台《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研究出台《盐城市绿化条例》《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加强生态环保刚性约束。
建立完善环保工作机制。施行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设立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与淮安、泰州、扬州、南通、连云港共同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合作和跨界水环境区域补偿协议》,推进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河长、警长、断面长“三长并举”管护机制,在全省首家挂牌成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联络室”、环境警察支队和盐城市公安局环境警察支队环保警务室。试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1-10月份,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36件,罚款金额3069.9万元,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件。
作者系中共盐城市委书记戴源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编辑: 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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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世遗效应,奋力擘画美丽盐城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