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内最大的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视觉中国,由于在平台上出售“黑洞”图片(该图片已经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授权全人类使用)而被推上风口浪尖,紧接着又被扒出来售卖国徽国旗图片,引发大众愤怒。8月31日在第二届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期间举办的视觉图片版权市场开发论坛上,著名摄影师初晓璐提出,尽管视觉中国的“黑洞”风波令国人对图片版权的认识有所加深,但是比起美国等版权产业大国来说,国人对版权特别是图片版权的认识还远远落后。
摄影师初晓璐长期从事新闻、纪实及风光类拍摄,他的《迷失朝鲜》《长城长》等作品在国内外广为传播。2017年初晓璐利用无人机在箭扣长城拍下的一段长达3秒的视频,还被用在了科幻电影《流浪地球》中。
“大众常常会有一种错误的认知,觉得摄影图片只需‘咔嚓’按下快门就可以完成,为什么我们常常需要付出不低的价格才可以购买使用?那么这就涉及到我们怎么理解视觉作品内容价值的来源,也就是,它为什么是有价值的。”初晓璐说。
在初晓璐看来,视觉作品的内容价值主要来自三方面:内容的稀缺性,拍摄环境的危险性,和后期制作的复杂性。
“有些素材外界很难获得,因此它们就有了内容上的稀缺性。拍摄《长城长》时,我需要独自一人开越野车到人迹罕至的荒漠中寻找长城踪影,曾经遭遇翻车的事故,拍摄环境有着外人很难知晓的危险。摄影的确只需咔嚓一声按下快门,但无论是前期的准备还是后期制作,都需要耗费巨大的时间精力。拍摄一个月回来,往往需要花上一个乃至一个半月时间才能完成后期制作。”初晓璐说。
因此,初晓璐认为,人们对于视觉内容版权的认识水平其实仍然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另一个常常令人们感到“不可思议”的问题是:为什么作者“我”常常需要反过来向签约平台购买自己的视觉作品?“我”拍摄的作品难道版权不属于“我”吗?
“其实,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比较复杂,例如我拍摄的某部片子,我自己也只拥有一部分的版权,当我需要使用其中的部分画面,并且不是仅用于自我推广使用时,我就需要向该片的签约平台方(属于美国某平台)来购买版权。这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这恰恰是美国版权市场成熟的表现。”初晓璐说。
版权是内容生长的保护伞,这是参加视觉图片版权市场开发论坛的业内人士的共识。
江苏锐景创意创始人卢虎臣介绍,目前我国图片侵权的态势十分严重,仅今年上半年,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该公司自营图片内容侵权案件就高达1238起,该公司创立以来共发现图片侵权57573起,数字之高令人咋舌。卢虎臣表示,图片侵权如果得不到妥善治理,会严重挫伤作者的内容生产积极性,乃至导致整个产业的萎缩。
“视觉中国‘黑洞’事件对图片版权维权客观上造成了比较消极的后果,就是导致侵权赔偿价格的走低,常常不能补偿作者的损失。”卢虎臣说,另外,各地法院堆积的图片侵权案件过多,导致维权周期过长,一些大型平台对图片版权的确权十分混乱,以及作者的取证、版权登记成本过高,都是目前我国图片版权保护开发市场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交汇点记者 冯圆芳 于锋
编辑: 冯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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