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5月29日,最高检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5件,我省一案例入选。
去年5月16日,江阴市某小学老师发现本校六年级女学生董某某(女,12岁)在校外抽烟,经与董某某耐心细致交流,了解到董某某曾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疑似遭受性侵害,该校另一名六年级女学生陈某某(女,12岁)也有类似遭遇。发现上述情况后,老师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学校根据该市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教育局将有关情况通报检察机关。经查,2018年至去年3月期间,校外闲散人员朱某某、何某某等人明知董某某、陈某某系不满14周岁幼女,仍假借“谈恋爱”之由与其发生性关系。
去年8月5日,江阴市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朱某某等人提起公诉,朱某某等人被法院依法定罪量刑。因何某某在其他地区也有类似强奸案件,案件由江阴市公安局移送其他地区司法机关处理,目前仍在办理中。
在该案中,江阴市司法机关和教育部门通过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从学生的偶然不良行为中,深挖出多起校外人员性侵害在校女学生犯罪。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对被害女学生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帮助其恢复身心健康,并会同学校加强法治教育与安全建设,落实亲职教育,与学校、家庭联合扎牢防护网,避免低龄未成年人受到犯罪侵害。
编辑: 卢晓琳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