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今天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开发布玄武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履职情况及办理的典型案例,并向选聘的公益诉讼观察员颁发了聘书。
发布会上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了近年来该院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担当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的工作。
在公益核心领域,该院依法准确提起公益诉讼。先后对李净等3人污染环境、王方利等7人及江苏凤凰制版公司非法处置倾倒感光材料废物、南京理工水夫环保科技公司非法倾倒盐酸废液等4件案件立案审查,强力推进办理,构筑了公益保护的检察屏障。紧盯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对经过诉前程序有关机关和组织不履行职责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坚持刑民并举,严厉制裁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力度,对其中污染行为导致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及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程序,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最大程度挽回公益损失。
发挥诉前程序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自2017年以来,该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含诉前程序)177件。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通过诉前“察”“查”“治”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办理的诉前程序案件占公益诉讼总量的98%。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案目标,强化案后监督,确保诉前检察建议得到落实。
针对辖区某疗养院15吨柴油罐泄漏事件,督促推动全区开展地下油罐专项治理,6家单位被行政处罚;针对南京地铁七号线西善桥站选址地块废机油污染事件,督促行政机关投入200余万元进行环境修复,清理固体废物100余吨,受损生态环境得以修复。由于事后持续跟踪问效,诉前检察建议得到100%回复落实,确保监督实效。
同时,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拓宽公益诉讼保护范围,结合主城区域实际情况,把文物保护、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新领域进行探索,不断拓展公益保护范围。
在办理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六朝砖井行政公益诉讼案时,督促行政机关给予责任单位相应处罚并修复受损文物,有力促进文物保护和文物传承;办理保障视障人士交通出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管职责,切实保障视障人士出行安全;针对部分加油站在易爆区域内使用通信设备支付油费的违规情形,迅速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排查全区加油站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健全公益保护机制,在练好公益诉讼“内功”的同时,凝聚社会共识、借助各方力量,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公益保护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建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充分借力“外脑”,对环境损害等专业问题,邀请专家咨询论证,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评估。同时,加强与环保、水务、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部门定期联系,对污染环境、食药安全等案件开展深度衔接;重视公益诉讼宣传,通过自媒体、法律咨询、户外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办案领域、工作成效、典型案例40余篇次,提升广大群众公益保护意识。
发布会上举行了公益诉讼观察员选聘仪式。公益诉讼观察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以及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同时关心检察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人员中选聘产生,聘用期限为两年。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收集提供各类案件线索,可受邀观摩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参加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听证,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监督等。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将对公益诉讼观察员提供的线索,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审查,并及时将线索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向观察员进行反馈。观察员提供的线索确属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且内容具体明确,经查证属实后,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检察机关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通讯员 吴瑶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编辑: 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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