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保障行政复议当事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日前,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江苏省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作出规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11条,分别从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公开主体、公开原则、公开范围、不予公开情形、公开形式要求、内容要求、公开时间、应急处理、生效时间等作了规定。
《办法》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公开范围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书(包括作出维持、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的决定)、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同时,《办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五种不予公开的情形,对网上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采取技术性处理,隐去申请人姓名、年龄、住址等相关个人信息。
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的实行,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行政复议制度公平、公正、便民原则的具体体现,更是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的自我加压。
通讯员 闵湘龙
交汇点记者 胡兰兰
编辑: 胡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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