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李某本来拥有一段姐弟恋,却因与女友吵架喝了酒,冲动赌气上演跳河桥段,后来还将女友强行拖到河中致其死亡。案发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李某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案情回顾
对这一不幸事件的发生,李某至今懊悔不已。
原来,1999年出生的李某与比自己大几岁的女孩孙某都是某酒吧工作人员,经朋友介绍确立了恋爱关系。二人相处大半年关系融洽,但偶尔也会因李某赌博吵架。
2019年的腊月二十八,李、孙二人在上班陪客人喝酒,凌晨3点左右相约下班后一起喝鸡汤。在吃饭过程中,孙某翻看李某手机,发现李某前几天参与赌博的聊天记录,便生气地离开饭店。
李某觉得被女友丢下很没面子,在步行回家途中越想越气,走到里运河常盈桥附近时,萌生跳河吓唬女友的想法。他坐在桥上用手机录了一段视频,边录边说:“我要跳河。”很快,孙某发来视频通话请求,李某按下接听键,借着酒劲一边视频通话一边跨过河堤护栏,慢慢走进河里。其实,李某并不是真想跳河,而是想证明女友是否在乎自己,他紧紧抓住桥墩处一个凸起的钢筋,等待女友的到来。
很快,孙某心急如焚地赶到现场,另一朋友也闻讯赶来。孙某和朋友大声呼喊,告诉李某他们都不会游泳,让李某赶紧上岸。李某非但不上岸,还假装溺水。孙某见状,跳入河中,准备拉李某上岸。李某不听劝阻,还把孙某拖往深水区,“想再吓唬吓唬她”。很快,二人在水里失去平衡,李某抱住钢筋将头伸出水面,孙某则被湍急的水流冲走。
虽然岸上朋友及时报警,但正值寒冬且水流湍急,救援人员仅将李某救上岸,并未发现孙某的踪影。五天后,孙某的尸体被人发现。
经鉴定,李某和孙某案发时均处于醉酒状态。酒醒后的李某才知自己闯下弥天大祸,后悔不已。
意见分歧
不过在该案处理过程中,对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刑事责任,曾存在三种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是意外事件,因为李某本人也不会游泳,无救助能力,造成孙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溺水,因此李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便是先行行为导致孙某处于高度危险境地,但因李某无救助能力,也不属于不作为犯罪,因此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认为李某与女友向来关系较好,只是因琐事赌气,而主观上并不想被害人死亡,只是为了吓唬一下女友而已,对于被害人死亡属于过失心态,因为饮酒后判断力下降,轻信不会发生溺亡结果。
第三种观点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的死亡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李某第一次进入深水区对水深等情况有明确的认识,酒后滋事强行将被害人拖拽至深水区后便放手,说明其主观上具有放任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办案机关最终认定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审理过程中,李某近亲属代为赔偿被害方部分经济损失,李某本人也认罪认罚,于是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看似被害人溺水身亡,而实际造成这一严重后果的原因行为就是李某的强行拖拽,李某明知会造成女友溺水的结果,却放任了这一结果的发生,具有间接故意,因此需要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遇到吵闹纠纷应理性处理,切忌冲动,千万不可模仿影视剧的危险桥段,否则像李某一样害人害己,身陷囹圄已为时已晚。通讯员杨柳 王英杰 沈金 实习生 丁圣宇
编辑: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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