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江苏省检察机关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赣榆区检察院举行。发布会由省检察院主办,省市区三级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现场观摩本次发布会;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大学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秦宗文,省人大代表、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名誉主任曹立志出席发布会,进行现场点评。
本场发布会由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李建奇主持,参加本次发布会的还有:省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柳慧敏,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翔,赣榆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刁长城,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波等人。
发布会上,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视频专题片:《山高海阔 检韵仁风》,该专题片忠实反映了赣榆区检察院近年来在探索轻伤害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中的智慧和担当,该院树立司法办案新理念,建立调解赔偿标准机制,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进而握指成拳构筑化解矛盾大格局,倾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2014年以来,该院共和解不批准逮捕177件183人,和解不起诉23件26人,无一人反悔发生信访,同时有效化解了23起群体性上访,力促地方和谐稳定,在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贡献了有力的检察智慧。
今年10月底,赣榆检察的相关做法,得到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的一致点赞。
随后,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翔向媒体朋友详细介绍赣榆区院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情况:
继承文化传统
赣榆区检察院在司法办案中,将中国传统仁和文化融入司法实践,努力破除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想,树立司法为民、和谐共享的司法理念,筑牢良法善治追求。
整合内外资源
赣榆区检察院成立轻伤害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2018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培育的特色专业化办案团队。2019年,该院又组成检察长办案组。依托退休干警王建国设置的“建国调解工作室”,搭建专业调解平台,建立办案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工作室成立三年以来,已促成刑事和解117件,调解成功率达98.3%,调解金额1403万元,无一人反悔发生信访。调解室上个月获评“江苏省金牌调解工作室”。
该院还邀请当事人亲友、代理律师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协助调解,整合利用外部多方力量和智慧,融合情、理、法,有效推动达成刑事和解。
完善制度机制
2012年11月,赣榆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就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会商,联合签发《关于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意见》。
四家单位又于2017年完善会签《关于进一步深化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实施办法》,统一轻伤害案件办案口径、适用范围、执法尺度。
明确亲友、邻里、同事间及未成年人、在校学生、75岁以上老人轻伤害案件等8种适用情形,以及累犯、再犯、情节严重、持械作案等10种可以和解但不影响处罚的情形。明确赔偿金额除加害方自愿支付外,不得超过被害方法定损失3倍的赔偿标准。
省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柳慧敏
在具体调解工作中,赣榆区检察院创新运用“五心调解”工作法:
耐心倾听诉求,充分理解尊重;
公心释法说理,消除双方矛盾;
交心沟通交流,体现检察温度;
诚心诚意化解,彰显公平正义;
尽心尽责回访,确保群众满意。
紧接着,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波现场发布了10个轻伤害刑事和解工作的典型案例。
针对其中两个案例,“省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王建国和赣榆区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贾凡德分别进行了详细解读。
针对江苏检察机关运用轻伤害刑事和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宗文教授点评认为:
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体现了检察人的时代担当和职业担当;和解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为底线基础,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钝化矛盾,增进和谐,创新多种路径履行赔偿,统一司法尺度,让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省人大代表曹立志律师认为:
赣榆区检察院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符合“天理、国法、人情”,能调则调,该诉必诉,坚持司法谦抑和良法善治,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文情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实践。
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李建奇处长总结认为,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是江苏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新实践,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工作方式可以概括为“党委领导、司法协作、专业办案、专职调解、多元说理、事了人和”。
现场媒体记者还就感兴趣的问题和检察官、人大代表等进行了采访交流。
来源:连云港市检察院
编辑: 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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