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经省有关部门全面梳理、会商审核,江苏省政府决定,取消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57项证明事项。
交汇点记者 黄伟
编辑: 王建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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