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记者10月31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发布的2017年第15号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我省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同时停止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
据悉,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排放标准相当于国V标准。具体油品最高批零价格见下表。
交汇点记者 石小磊
编辑: 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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