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省公安厅决定从3月1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春雷行动”,严查严打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行动将针对春季道路交通管理规律特点,以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为突破口,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查严打,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树立是非标准、明确行为底线、养成行车规矩、彰显法律权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以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县乡道为主战场,严查严打酒驾毒驾、闯红灯、无证驾驶、失去驾驶资格仍驾驶车辆、黑校车接送学生、黑加油车流动加油、工程车野蛮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严密路面查控 剑指危险驾驶
行动开展期间,江苏交警部门将坚持以路面为主战场,严查涉嫌酒驾醉驾、严重超员超速、追逐竞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集中警力和异地用警等措施,采取专门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与固定站点拦查相结合等方式,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研究针对性查缉布控办法,充分发挥交通信号控制和交通安全设施隔离、减速作用,严查追逐竞驶,交警、网安、特巡警等多警种部门将密切配合,及时摸清“飙车”幕后组织团队、牵头人、联络方式,实施定向打击;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投入优势警力严密路面查控,严查客车严重超员、“两客一危”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交通安全违法。
用足科技手段 实施精确打击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充分用好科技手段,精确分析研判交通违法规律特点,有的放矢开展严查严打。依托查缉布控系统,加强视频巡逻查控,对严重超速行驶和“飙车”等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全程视频记录,及时追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查明违法犯罪嫌疑人并固定证据。全面梳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假牌、套牌,以及吸毒、失去驾驶资格人员名下机动车信息,全部纳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进行布控,及时提示民警进行拦截查纠,提高现场执法震慑力。利用重点车辆“一车四方”监管平台和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动态监管。
强化协作配合 严格依法处理
交警部门将加强与交通运输、住建、城管、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渣土车企业有3辆以上车辆存在闯红灯、严重超速、故意遮挡号牌等行为的,将取消该企业申领通行证资格,并列入全省“黑名单”。禁毒、交警部门建立健全吸毒人员信息通报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查询平台,排查比对有吸毒行为记录的驾驶人,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营运车辆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通报交通运管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后续管理措施。交警、刑侦、治安、法制等警种部门将建立健全执法保障机制,及时查处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一律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动真碰硬,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格依法查处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和记分管理措施,该暂扣的一律暂扣,该吊销的一律吊销,该降级的一律降级,该拘留的一律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实行违法举报 公开曝光通报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深化完善群众举报查处工作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线索,落地查证。各地交警支队也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微信帐号等途径,发动群众举报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并落实专人收集线索,及时核查流转办理,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各地公安交警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将按照规定采集当事人政治面貌等身份信息,并录入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对查获的醉驾、毒驾、严重超员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实名曝光,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犯罪当事人姓名、违法时间、地点及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将一律抄告所在市、县(市)级纪委、通报所在单位党组织。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强调,严禁任何人说情、打招呼、干预干扰正常执法,凡有违规干预执法的,基层民警可以向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举报,说情人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交汇点记者 陈明慧 通讯员 苏交轩
编辑: 金勇
{{ article.sysDisTopic }} {{ article.title }}
{{article.sysDisTopic}} {{article.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