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经省委批准,近日,省检察院机关新组建的19个内设机构正式对外亮相。省检察院机关共设置办公室、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察信息技术部、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务督察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等19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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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江苏省检察院建设发展史上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如此大范围的机构和职能调整,前所未有;一次性涉及这么多干部的调整,前所未有;从宣布命令到调整到位,只有1周时间,前所未有。”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在省检察院新内设机构授牌仪式上说。
据悉,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省检察院坚决落实最高检和省委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省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先后3次动员部署,组织干警填报《部门意向调查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逐个谈心谈话,争取干警理解支持;严格在省委编办核定编制数内配备人员,保持人员总体稳定。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统筹当下与长远,系统考虑人员配置,最终形成了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方案,上报最高检和省委批准。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其江介绍,此次内设机构设置的总体考虑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有利于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有利于“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履行,有利于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的角度出发,进行人员调配,既满足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又考虑干部的专业特长,兼顾个人意愿。
记者发现,新内设机构中,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按照数字顺序命名,专门负责检察业务工作,颇为引人瞩目。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传统业务,此次改革以原有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为基础,按照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案件类型和全面实行“捕诉一体”的要求,分别组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检察部。
负责刑事执行检察以及相应的对下指导等工作的是第五检察部,同时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能调整到第五检察部。
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转隶以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责任和份量越来越重,此次改革分流原有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职能,分别组建第六检察部和第七检察部。第六检察部专门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第七检察部专门负责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以适应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
增设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对下指导,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
设置第九检察部,主要负责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承担法警工作等。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体现了统筹兼顾、导向鲜明的特点。”刘华要求,在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要求面前,在改革的大势面前,省检察院机关每一名同志都要以检察事业为重、以改革大局为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和省院党组要求上来,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全力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促进改革。
刘华说,部门有大小,职能无轻重,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是检察事业发展所必需的;格局大,天地即舞台,关键是什么人干、打算怎么干、用什么状态干。每一名干警都要把工作当成事业,重任来了扛得起,压力面前扛得住,关键时刻顶得上,不求轰轰烈烈,但求问心无愧,在本职岗位干事创业实现人生价值,在有限的职业生涯和生命长度中拓展自己的深度和宽度。
刘华说,内设机构改革不仅是“改头换面”,更要“脱胎换骨”;既要有数量、结构的“物理变化”,更要有功能职责方面的“化学反应”。从机构改革一开始,就要一手抓人员调整,一手抓优化融合,大力推进机构、工作、人员的实质性融合,确保做到事合、力合、心合。要加强对职责归属、对外衔接、内部协调等问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职责平稳过渡、工作无缝衔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等基础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司法体制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后,适时推进以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既是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新型检察权运行机制、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检察院通过新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科学配置职能,更好地顺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字 | 宋世明、徐红喜
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经省委批准,省检察院部署实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围绕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机关效能等目标,设立19个内设机构,目前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已全部调整配备到位。
具体职能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在这里啦!
江苏省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
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
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组织协调对外交流工作。
主任:王旭奇
2
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办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主任:吴炘
3
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主任:刘加云
4
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本院依法自行侦查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诉讼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主任:张福强
5
第四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主任:丁海涛
6
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负责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驻江苏省看守所和驻江苏省第二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主任:杨昌顺
7
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
承办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办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主任:陆军
8
第七检察部(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办理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办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副主任:周合星(主持工作)
9
第八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副主任:孙勇(主持工作)
10
第九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
负责受理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承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枪支弹药等警用装备的管理工作,协调跨区域重大警务活动。
主任:叶正刚
11
法律政策研究室
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江苏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征求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意见的法律草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论证工作。
协助院领导提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的意见。
指导并组织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发布典型案例和公告案例。
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承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承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台司法互助工作。
承担江苏省检察官协会日常工作。
副主任:张登高(主持工作)
12
案件管理部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和律师接待工作。
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
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副主任:胡昀晖(主持工作)
13
检察信息技术部
制定实施全省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基础网络、设施和系统应用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
办理全省检察机关重大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开展以应用为主的检察技术科研活动。
副主任:黄光福(主持工作)
14
组织人事处
负责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单位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
协同省干部主管部门和设区市党委做好设区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领导干部配备及后备干部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
承办全省检察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检察官管理、司法警察警衔审核工作。
负责全省检察系统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工作。
指导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和考核评优工作。
处长:王松(拟任)
15
宣传教育处
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宣传思想工作。
指导、协调、管理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检务公开工作。
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典型选树、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清风苑杂志社工作。
组织制定全省检察机关中、长期教育培训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省检察官的任职资格培训、岗位职务培训、普法教育等工作。
处长:陈兴生
16
计划财务装备处
制定实施全省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
负责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处长:赵晓春
17
检务督察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对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情况的督察。
承担江苏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
承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处长(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承平(拟任)
18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机关纪律检查工作。
专职副书记:万庆祥(拟任)
19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处长:周玲
编辑: 宋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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