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随着“双一流”建设的深入推进,高校人才竞争愈演愈烈。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工业大学校长乔旭为此提交提案,呼吁出台具有刚性约束的薪金标准指导性意见,建立人才流动协商与补偿机制,更好地鼓励人才干事创业。
乔旭介绍,各校通过自设薪金待遇和工作条件的层层加码争抢高端人才,甚至出现挖墙脚、人才违约等情况。许多高校引进学科带头人的薪金动辄100万、安家费数百万、科研启动费数千万,特殊人才则“一事一议”,大大增加了高校办学成本,影响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高校高端人才薪酬一般只强调与国际接轨,但缺乏符合市场规律的设计,更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相对海外引进顶尖人才及‘帽子’人才待遇与国际接轨,普通教师的收入增长缓慢,造成校内人员收入基尼系数日渐加大,影响组织内部和谐,也有悖社会公平原则。”乔旭认为,高校间对于现有人才的非理性竞争属于“零和博弈”,换来的是个别高校单方面数字上的“虚假繁荣”。从国家层面讲,人才总量并无增长,但用人单位成本却大幅攀升,担负难以承受之重;从贡献角度讲,绩效总量也并无增加,异化而逐利的人才流动实则降低了创新效能。
乔旭说,2017年教育部两次出台文件,对高校间人才流动的薪酬待遇、前期培养补偿、人才成果共享等给出指导性意见,但没有出台细则,缺乏刚性约束。他建议完善顶层设计,确定具有刚性约束的薪金标准指导性意见,设定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人才的薪酬区间和最高限额,促进人才薪酬与岗位贡献、职位职责、能力绩效、师风师德等相匹配。
“高校无序的人才流动乱象,在政治经济学上属于‘市场失灵’,亟需加强高校治理和人才自律。”乔旭说,高校引育人才需要长久经营,人才一旦流失会带来极大的沉没成本和机会成本。一方面,人才应提升职业道德,遵守契约约束,信守承诺,以忠诚自律,在服务期限内恪尽职守;另一方面,高校间应共同探索建立人才流动的协商与补偿机制,约定师资人才、实验设备共享机制、成果合理共享机制,甚至可引入类似运动员的“转会费制度”,以探索对人才前期培养投入的补偿机制等。
乔旭认为,吸引人才的根本目的是干事创业,要实现组织利益与人才价值的最大化,应更多关注子女上学等安居乐业的基本需求、实验室条件等综合保障,以及教师价值创造、价值实现后的价值分享,建立以学术贡献与社会贡献为导向的公平、开放、分类的评价机制等。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郁芬/文 余萍/摄
编辑: 曾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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