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就医,一般要先交押金才能住院,但对于本就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来说,生病住院无疑让经济负担更重。10月25日上午,从宿迁1+X新闻发布会上传来利好消息,今后,宿迁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全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时,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即入院时不需缴纳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如果在市内定点医院之间转诊住院,可依托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不仅是对公众健康权的保障,更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据悉,2016年以来,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加大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力度,宿迁市委、市政府积极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纳入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
今年10日13日,宿迁市人社局、宿迁市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宿迁市市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施细则》,其他县区参照执行,标志着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目前,宿迁市区77家医保定点医院已全面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宿迁市社保中心根据各定点医院的申请,经审核后预拨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预付资金626万元。
那么,低收入群众住院时怎样办理“先诊疗后付费”手续?据宿迁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住院时,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要携带社会保障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低收入人口帮扶卡和身份证材料,经医院同意后,签订《低收入人口住院费用结算协议》,登记住院。出院时,到定点医院综合服务窗口,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同时,交清个人应负担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
需要提醒的是,宿迁建立了欠费追缴机制,对恶意拖欠个人应付住院费用的,相关就诊医院可取消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资格,相关部门也会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编辑: 丁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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