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18个部门联动惩戒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

2017/11/04 08:43 来源:盐阜大众报

近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城管局、市人社局等18个部门联合出台《盐城市市区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规定市区自然人和社会法人一旦有城市管理领域较重和严重失信行为,将会受到联动惩戒。一般失信行为包括被处以较轻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逾期未履行行政决定的行为以及17类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主要有: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仍继续违法经营的行为;收旧、车辆清洗、维修、饮食等单位或者个人污染环境的行为;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仍继续违法占道经营、作业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