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29日,记者从扬州市环卫处获悉,根据刚刚公布《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20年,扬州市区建成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将达70%以上。
根据《行动计划》,扬州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大件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有机易腐垃圾实行大分流处置,对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小分类处理。2020年底,在城市建成“四体系一基地”,即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分类处理设施体系、源头减量控制体系、可回收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和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在农村,按照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开展镇村全域垃圾分类,有毒有害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处理,有机易腐垃圾基本实现就地生态处理。
《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扬州实施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域的居民(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5%以上、参与率达85%以上;市区建成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县(市)达60%以上;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城乡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1235辆以上,建立完善各类垃圾收运队伍,各县(市、区)分别至少建立1支大件垃圾、装潢垃圾专业收运队伍;建设站台式垃圾分类投放亭13960座以上。
交汇点记者 李源
编辑: 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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