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夜,高邮居民李某来到公安机关自首,自称借款1000余万元,无力偿还。警方调查发现,李某以帮忙买房为由,诈骗朋友王某400多万元,属于特大诈骗案件。
借款1000余万元还不上
女子去公安机关自首
当日,一名女子来到高邮公安机关称要自首。民警随即核实了她的身份,李某,女性,高邮本地人,今年51岁。
李某称自己向多人借款,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现在自知无力偿还,而年底将近,担心债主催债,于是前来投案自首。
民警于是对她的债务进行了了解梳理,从中发现,李某不只是欠下巨额债务,还曾以帮助受害人王某在南京买房为由,骗走王某40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且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已属于一起特大诈骗案件。警方立即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
谎称能帮忙在南京买房
诈骗朋友400多万
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2016年,她的朋友王某偶然提起想在南京替儿子买一套房子。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李某声称她认识一个人,是江苏某集团“领导”,有一套南京某小区的房子想要出售,价格优惠,她可以全权帮王某儿子购买该房屋。
由于李某平时出手大方,王某以为李某经济条件不错,不至于骗人钱财,对她很放心,觉得既省心又省事,于是连连拜托李某帮忙。自2016年10月份以来,李某先后以缴纳购房定金、首付、房款、税款为名,骗取受害人王某现金414万元。诈骗所得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18年6月30日,王某见李某迟迟没有动静,于是自行前往李某所说的小区探视,得知这个小区的房子已全部交房,王某心慌不已,多次催促李某交房,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李某自知谎言难以维持下去,且债务缠身,心力交瘁,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高邮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房屋买卖有一套成熟的流程,市民买卖房屋必须按照法律保护的程序进行。如果自己操作有困难,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相关流程。由于房产交易涉及资金额较大,市民切不可图方便,将大额资金转入私人账户,以免上当受骗。
通讯员怀玉记者刘旺
编辑: 林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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