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今天下午,扬州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市法院联合召开扬州市诚信“红黑榜”第十三次新闻发布会,对《扬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在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下,扬州“老赖”将寸步难行。
交汇点记者了解到,《办法》改变了原来由法院独立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追究,为由多个部门在多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惩戒对象除了失信法人,还包括失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被执行的联合惩戒领域也做了具体的明确,如限制从事民生行业生产经营、限制招录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申报使用相关政府支持项目、限制参与政府采购、限制乘坐飞机动车等,全面限制“老赖”的生产、生活。
此外,《办法》还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退出机制。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案件依法终结执行等,市中院将在3日内屏蔽或撤销其失信名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通报给已推送单位。
为切实推进落实,《办法》还制定了各部门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目标任务分解表,具体明确了40条措施并落实到50余个部门和单位,充分调动各相关力量投入到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建设中来,切实增强执行效果。
交汇点记者 李源
编辑: 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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