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20日上午,扬州市委举行聘任仪式,正式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仪式上,扬州市委聘请扬州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柏,扬州市中院常务副院长任国凡,扬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秋航,扬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承堂以及扬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广桂5人为市委法律顾问,同时聘请薛峰、高松元等15人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扬州市委书记谢正义在给5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后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市委法律顾问是为市委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参谋助手,要为市委依法决策保驾护航,希望大家充分发挥专长,以法治的视角和专业的知识,围绕市委审议立法规划计划,做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认真开展法律讨论和法律风险评估,为市委决策把一道“法律关”。
谢正义强调,市委将法律顾问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快完善市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各级党委机关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抓紧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各级领导要主动向法律顾问请教,虚心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交汇点记者 李源
编辑: 曾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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