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泰州市环保委近日下发《2017年各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差别化考核方案》,今年首次根据各地总量基数、地理位置,实行大气、水排污总量、水环境质量差别化考核;根据各地产业规划布局,实行“263”专项整治目标差别化考核;根据各地自然生态禀赋,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差别化考核等。据悉,这是泰州首次对县区一级实行生态环保差别化考核。
记者了解到,江苏首个获批的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泰州市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本月正式下发,提出创新绿色发展考核机制,对示范区实施差别化考核评价制度,淡化综合性GDP评价,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对示范区内工业园区,重点考核绿色产业链构建、技改投入、循环化改造、节能减排、创新载体建设和创新要素集聚等指标。
据泰州市环保局局长钱忠介绍,泰州自2016年起着手推动兴化、姜堰两地实行差别化考核试点。兴化市、姜堰区先后出台差别化考核试行办法,分别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面积较大的6个乡镇和5个镇街实行差别化考核,调整生态环境和GDP考核比重。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循环发展、生态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环保设施建设长效管理、生态文明创建成为两地差别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其中,“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保护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长效管理”所占权重超过考核总分值的60%。今年初,兴化、姜堰严格按照差别化考核办法考核兑现。沈高、罗塘、溱潼分列姜堰区前三名,在年度考核中对3个镇街予以加分。
今年以来,根据泰州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兴化、姜堰两地进一步弱化生态红线保护区域面积较大乡镇的GDP考核,逐步取消重点生态功能区乡镇的GDP考核,支持乡镇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生态环保和修复上。两地进一步扩大差别化考核范围,形成覆盖里下河地区大部分乡镇的考核体系。同时,对生态环保修复、生态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乡镇,加大考核奖励和补偿力度,并在下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上予以重点支持。
兴化市在今年将差别化考核范围从6个乡镇扩大到27个乡镇街道的基础上,由市效能办牵头研究制定2018年度乡镇生态经济差别化考核工作方案。该市明年将对原差别化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进行根本性调整,把全市33个乡镇街道划分为经济类、城区类、复合类和生态类四类,设置“经济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政治生态”四大类指标体系。在指标设置上,体现生态经济导向,取消6个生态类乡镇GDP、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考核指标。
交汇点记者 顾介铸 通讯员 印锋
编辑: 曾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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