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泰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一所高校时,有群众反映该校用人超编,但从学校在编人员名单来看,不仅没有超编,甚至编制没有用满。根据该市率先建立巡察工作问题底稿制度的相关要求,巡察人员调阅了该校工资发放记录,发现了存在大量编外用工,实际超编用人61人,并有3名人事代理人员被安排在行政岗位等问题。
“巡察工作问题底稿的使用,对巡察报告撰写帮助很大。”专职巡察干部王月琴对此深有感触。她觉得,所有问题和佐证材料都通过巡察工作问题底稿汇总到巡察报告起草人那里,到起草报告时就可以手到擒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报告质量。比如在撰写对某高校巡察报告时,由于有20多份问题底稿和近40份证据的有力支撑,仅仅用了2天时间,一份分析到位、论据详实的巡察报告初稿就出炉了。报告中反映该校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均能与巡察底稿一一对应。
泰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陆啸峰,曾长期从事审计工作。他告诉记者,“巡察工作站位高、标准严,但目前对巡察过程和质效的内部控制还不够。借鉴审计工作底稿制度,我向巡察办建议建立巡察工作问题底稿制度。”
巡察工作问题底稿,是按照固定格式和标准,真实、完整地记录巡察人员执行巡察方案、运用巡察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取得证据以及认定问题、得出结论全过程的材料。泰州巡察工作问题底稿模板基本要素包括:巡察事项、巡察过程、巡察发现问题摘要、结论或建议、巡察组副组长审核意见、组长审定意见、证据目录等。“问题底稿要素包含了巡察实务的主要方面,既是对巡察干部的一种事中和事后监督,也是对新从事巡察工作同志的一个快速指引。”泰州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王中庆介绍说。
《泰州市委巡察工作问题底稿操作规程(试行)》要求,巡察人员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归集、分析、判断和检查,对已认定的问题进行定性,依规依纪得出结论,对未认定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泰州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陈林峰认为,实施巡察问题底稿制度,对巡察工作全程留痕,相关人员必须签字背书,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监督,哪个环节出现差错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又强化了巡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交汇点记者 顾介铸
通讯员 常松
编辑: 许珵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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