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公告,因年度结算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将于12月29日15:30起,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公告中明确,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已经审批通过的,请在2017年12月29日17:00前在银行办理完毕提款手续,否则需重新办理提取审批手续。2018年1月2日起,各办事窗口将恢复正常办理公积金个人业务。
记者 冯宏新
编辑: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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